伊春市计划生育药具宣传、培训制度

发布日期:2017-02-07  来源: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

1、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有专(兼)职人员负责培训工作,年初有培训计划,年终有总结。对培训工作要逐级进行检查、督促。
    2、师资人员要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注重培训质量,选择、编写好培训教材。
    3、每年要定期、逐级组织对药具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,使各级药具管理人员具有管理本级药具工作的业务与管理能力,药具发放人员具有普及避孕节育知识、推广新技术、实行面对面分类指导的能力。
    4、培训内容为避孕节育基础知识、避孕节育技术的新进展、药具管理方法、计划统计和咨询随访技巧的基础知识等。
    5、培训方法应形式多样,讲究实效,保证质量。办班要有课程表、教材和考试卷,结束后装订立卷存档备查,并检查或科学评估培训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