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春市计划生育药具财务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7-02-07  来源: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

    1、严格执行《会计法》、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财务规定。
    2、避孕药具专项经费必须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部门预算,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,做到专款专用,不得挤占、截留和挪用。
    3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必须设置药具总账和明细账,对计划生育药具实行计价调拨,做到账账相符、账物相符。
    4、合理安排和编制年度预算,做好年终结算。
    5、及时填报财务报表,建立健全财务档案。
    6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和分析,维护财经纪律,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、廉洁奉公,对不合理的支出给予拒付。